永平:“百分制、五量化”精准考核大学生村官
作者:王何萍 发布时间:2015-12-01 16:26:40 点击率:1
为切实增强大学生村官履职尽责的能力,提升推动农村发展的本领,按照“引进人才,使用人才,用好人才”的总体要求,永平县在大学生村官管理上下功夫,根据大学生村官在村工作等实际情况,广泛征求意见,以“五量化”考核为重点,对大学生村官进行“百分制”量化考核机制,不断提升考核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一是量化考核项目。永平县紧紧围绕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对大学生村官工作以来的纪律作风、工作实绩和民主测评等三个大项目进行量化,其中纪律作风占15%,工作实绩占50%,民主评议占35%,突出考察大学生村官政策宣传、村务管理、联系群众、基层组织建设、带头创业等实绩。
二是量化考核内容。为进一步细化考核,永平县把三大考核项目分为14项具体内容,并把每项具体内容的标注相应分值,其中纪律作风包括5项内容共计15分,工作实绩包括8项内容共计50分,民主评议1项内容共计35分,考核内容的细化和分值设定可有效的摆脱对大学生村官考核的主观性。
三是量化考核指标。为对考核内容有科学把握,永平县对考核内容设置了量化指标,其中纪律作风5项内容设置7个指标,工作实绩8项内容中设置11各指标,民主评议1项内容4个等次指标。考核指标体系的设置为准确测评大学生村官工作提供科学的借鉴。
四是量化民主评议。对大学生村官进行民主评议成员由乡镇班子成员、相关站所负责人、村(社区)干部和群众组成,共计占35分,其中乡镇班子成员、站所负责人的民主评议意见占30%的权重,即[(“优秀”票×100% +“称职”票×80% +“基本称职”×60%)/总票数]×30%×35%;村(社区)班子成员、小组支部书记(党小组长)、村民小组长和群众代表等的民主评议意见占70%的权重,即[(“优秀”票×100% +“称职”票×80% +“基本称职”×60%)/总票数]×70%×35%。
五是量化考核结果。考核组汇总考核情况,对照评定标准,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与村(社区)“两委”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沟通,通过评议,客观公正地初定考核等次结果,报请乡镇党委集体确定考核等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优秀”等次以县为单位计算,不超过考核人数的20%。“优秀”考核综合得分不低于85分;“称职”考核综合得分不低于70分;“基本称职”考核综合得分高于60分、低于70分;“不称职”考核综合得分低于60分。其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率达50%及以上的一次性确定为“不称职”等次,不称职率达10%以上的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永平县实施大学生村官年度“百分制”量化考核机制,按照量化数据所占不同权重,科学制定考核项目,细化考核内容,设置考核指标,标注考核分值,力争对每名大学生全方面进行科学、准确测评,努力做到“先进有活力,中间有压力,后进有动力”的良好局面。
(永平县社保局 王何萍)